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

“換客”

今天看<魯豫有約>,邀請“換客”上節目。甚麼是換客?就是不用金錢交易,而是雙方拿物品來交換,就叫“換客”。原來在中國,還有“物物交換”這回事。可能您買的物品,用了一次就不用了,還很新的,就用它跟別人交換。

其實這也是一種環保,家裡放著沒用的東西太多了,也很礙地方,就將它換給需要的人吧!

原來可以換的物品還真多,從化妝品,手提袋,MP3,數碼相機,家庭電器等,只要還很新,就會有人想換。有時買了東西,發現不符合自己的使用標準,如果可以和別人交換自己想要的東西,就會治療自己買錯東西的傷痛,而且也增加物品的使用性。對我而言不順手的物品,可能到其他人的手上,可實用多了。想想,每個人家裡,都會有些用不著的東西吧!哈!哈!我也有很多咧!如果用錢來買,每個人會說“錢不夠用",拿家裡不要用的東西來換,大家會樂意吧!

在馬來西亞應該還沒有這樣的店!搞不好,如果開這樣的店,相信會很吃香。因為現在物價每天都在漲,要用錢來買,可能會捨不得,但是,用自己不用的物品跟別人交換,就覺得有價值多了。

國人也太愛SHOPPING了,不,該說“是人”就很喜歡SHOPPING!所以往往會買了許多不等用的商品,放在家裡幾年了,都沒用過。

這真是個不錯的生意概念,不用成本,要用頭腦來經營。這門生意,值得考慮!想想,該如何經營吧?

没有评论: